3月16日,國家發(fā)改委發(fā)布關于向社會公開征求《綠色產業(yè)指導目錄(2023年版)》(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其中多處涉及氫能領域內容。
氫能相關內容如下:
1.2 先進交通裝備制造
1.2.2 船用綠色動力裝備制造
包括利用液化天然氣(LNG)、電池、甲醇、氫等船用綠色動力裝備制造,以及提升船舶能效水平、減少船舶污染物排放有關動力系統(tǒng)和設備制造。
1.2.3 先進軌道交通裝備制造
包括鐵路高端裝備制造、城市和港口軌道交通裝備制造、軌道交通其他裝備制造等,不包括軌道建設。
1.2.4 新能源飛行器制造
包括電動、氫動力和可持續(xù)航空燃料動力飛行器制造。
4.1 新能源與清潔能源裝備制造
4.1.12 燃料電池裝備制造
包括質子交換膜燃料電池、直接甲醇燃料電池、堿性燃料電池、熔融碳酸燃料電池、磷酸燃料電池、固體氧化物燃料電池等制造。
4.1.13 氫能“制儲輸用”全鏈條裝備制造
包括用于可再生能源制氫的堿性電解槽、PEM電解槽、SOEC電解槽、AEM電解槽、質子交換膜、雙極板等裝備,以及高壓氣態(tài)、低溫液態(tài)、固態(tài)、深冷高壓、有機液體等形態(tài)的氫儲運所需鋁內膽碳纖維全纏繞氣瓶、塑料內膽碳纖維全纏繞氣瓶、長管拖車和管束式集裝箱、管道、氫氣閥門等裝備制造。
4.2 清潔能源設施建設和運營
4.2.9 氫能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
包括可再生能源制氫(氨)、氫電耦合、氫氣安全高效儲存、加氫站、氫燃料電池運行維護、氫燃料電池汽車、氫燃料電池發(fā)電和氫能應用等設施建設和運營。需符合《氫氣使用安全技術規(guī)程》(GB 4962)、《氫系統(tǒng)安全的基本要求》(GB/T29729)、《水電解制氫系統(tǒng)技術要求》(GB/T 19774)、《氫氣儲存輸送系統(tǒng)》(GB/T 34542)、《液氫貯存和運輸技術要求》(GB/T 40060)、《氫氣站設計規(guī)范》(GB 50177)、《加氫站技術規(guī)范》(GB 50516)、《示范運行氫燃料電池電動汽車技術規(guī)范》(GB/T 29123)、《固定式燃料電池發(fā)電系統(tǒng)》(GB/T27748)等國家、地方相關標準規(guī)范要求。
通過與2019年公布的綠色產業(yè)指導目錄比,可以發(fā)現(xiàn)氫能的分量明顯加重。在2019年指導目錄中,只有針對加氫設施的制造和運營以及氫能利用設施建設和運營,籠統(tǒng)而概括。在2023年此次征求意見稿中,則已經細化,而且已經成為綠色產業(yè)中的重要組成部分。
城市公交的承載能力和管理水平是一座城市運行韌性的直接體現(xiàn)。中國交通報4月17日報道,今年1至3月,重慶交通開投集團服務乘客公共交通出行超7億人次,同比增加2.3%,日均客運量781.3萬人次。 在如此高強度運營壓力下,像大廟站這樣的大型換乘公交站點無疑發(fā)揮著城市“毛細血管交匯處”的重要作用。市民對于公交車出行的訴求不僅是“時間準”,更希望“站點清楚”“出行方便”。為此,站臺公司在設計與規(guī)劃公交站時也在不斷改進。 站臺公司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根據(jù)我市路網的建設和變化,乘客人數(shù)的不斷調整,我們會常態(tài)化地進行客流分析,再結合公交候車、停車的難易程度,市民熱線及多渠道反映的出行需求,實時融入公交線路規(guī)劃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