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印發關于《廣州市加快推進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三年行動方案(2022-2024年)》(以下簡稱《行動方案》)的通知。
《行動方案》明確到2024年,“一快一慢、有序充電”的充換電服務體系和“超充之都”基本建成;全市充換電設施服務能力達到約400萬千瓦,建成超級快充站約1000座、“統建統管”小功率慢充小區約1000個、換電站約200座。
2022-2024年期間,新增充換電服務能力約120萬千瓦,新增超級快充站約1000座、“統建統管”小功率慢充小區約700個、換電站約120座;完善“廣州市充電設施智能管理平臺(羊城充)”監管等功能;營造安全、快速、體驗好的電動汽車充換電使用環境。
原文如下:
廣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關于印發《廣州市加快推進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三年行動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各區政府,各有關單位:
《廣州市加快推進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三年行動方案(2022-2024)》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反映。
廣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2年9月24日
廣州市加快推進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三年行動方案(2022-2024年)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73號)、《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進一步提升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服務保障能力的實施意見》(發改能源規〔2022〕53號)、《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新能源汽車產業創新發展的意見》(粵府〔2018〕46號)等文件精神,為加快推進我市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以下簡稱充電設施)建設,特制定本行動方案。
一、主要思路和目標
(一)主要思路。
——堅持市場需求導向。根據電動汽車發展不同階段和使用特點,結合專用、公用、自用等不同領域的充電需求,分類有序推進。
——堅持問題導向。針對當前電動汽車充電時間過長、使用不便和充電設施建設過程中進小區難、消防改造成本高、安全管理主體責任不到位等問題,抓關鍵節點,探索有效措施解難題。
——堅持創新導向。發揮整車企業及充電設施生產、建設、運營企業等市場參與主體的能動性,支持、鼓勵技術路線和商業模式的創新。
(二)重點目標。
到2024年,“一快一慢、有序充電”的充換電服務體系和“超充之都”基本建成;全市充換電設施服務能力達到約400萬千瓦,建成超級快充站約1000座、“統建統管”小功率慢充小區約1000個、換電站約200座。
2022-2024年期間,新增充換電服務能力約120萬千瓦,新增超級快充站約1000座、“統建統管”小功率慢充小區約700個、換電站約120座;完善“廣州市充電設施智能管理平臺(羊城充)”監管等功能;營造安全、快速、體驗好的電動汽車充換電使用環境。
二、重點任務
(一)落實國家、省最新的新建建筑充電設施配建指標,及時修訂納入規劃設計規程的充電設施配建指標。在核發規劃條件、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設計方案審查時,明確新建住宅小區配建停車位必須100%建設充電設施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新建公共停車場停車位應按不低于30%的比例建設快速充電樁。(牽頭單位: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配合單位:市交通運輸局)
(二)在新建小區及舊村改造的方案中,結合電力設施專項規劃等,考慮實際用地條件預留超級充電設施公共用地、電力負荷及供電配套建設用地。完善新建建筑配建充電設施的工程驗收管理要求,將充電設施配建情況納入新建住宅、新建商業服務業配套建筑等整體工程驗收范疇。(牽頭單位: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廣州供電局;配合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三)落實新建建筑配建充電設施的用電報裝指引,主動告知業務流程、所需材料和技術標準等服務內容,為能夠提供獨立物業權屬證明材料或各區工信部門出具的充換電設施項目登記表的充換電站安裝獨立電表,并為其出具電費發票。(牽頭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廣州供電局)
(四)推進公交、環衛、郵政等領域專用充電設施建設,支持采用超級快充或換電技術,鼓勵具備條件的充電站點對外提供公共充電服務。(牽頭單位: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市郵政管理局,市公交集團)
(五)結合產業園區提質增效試點工作,推進園區停車區域配建充電設施。(牽頭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配合單位:各區政府)
(六)在符合相關標準規范規定、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支持加油(氣)站停車場配建公用充電設施,優先考慮建設超級快充樁。(牽頭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配合單位:市應急管理局、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
(七)鼓勵已有公共停車場在符合消防安全前提下按照不低于停車位總數30%的比例建設公用充電設施。(牽頭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交通運輸局;配合單位:各區政府)
(八)在居民小區推廣充電設施“統建統管”運營模式。鼓勵在自用車位安裝智能有序充電插座或在公共車位安裝小功率充電樁,由充電設施運營企業進行建設和運維。充電設施建設運營企業、供電部門等進行用電及施工可行性勘察時,物業服務企業應積極配合,出具安裝電動汽車充電設施施工建設同意書,不得無理阻撓充電設施安裝等相關工作。對拒不配合的行為,按照《廣州市物業服務企業信用信息管理辦法》的規定對該物業服務企業開展信用懲戒。(牽頭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配合單位:各區政府、廣州供電局)
(九)出臺充電車輛停車費優惠政策,對進入實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管理的停車場并充電不超過1小時(含1小時),且在24小時內未享受過此項優惠的新能源汽車,免收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市財政局)
(十)按規定做好充電設施有關財政資金的保障。利用國家、省、市資金支持充電設施的建設和運營,重點支持超級快充設施、換電設施和居民小區實行“統建統管”的小功率慢充設施,引導社會資本參與充電設施建設運營。(牽頭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
(十一)升級廣州市充電設施智能管理平臺監管功能。完善狀態查詢、數據統計、站點巡檢信息錄入、安全風險點自動識別、整改信息公示等功能,提高充電設施的智能化信息化監管水平;重要數據及時接入廣州市智能新能源汽車大數據監測平臺。(牽頭單位:廣州供電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委)
(十二)組織全市充電設施運營企業積極加入全省電力需求響應市場和市虛擬電廠。支持開展充換電設施直控改造,逐步實現全市充電設施電力負荷可控可調;支持V2G技術推廣應用,鼓勵車主利用電動汽車車載電池閑余的電量參與電網需求側響應;實現電動汽車、充電設施、電網間的電量和信息互動。(牽頭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廣州供電局;配合單位:各區政府)
(十三)支持“光儲充換檢”綜合型充換電場站建設。在自然和安全條件合適的站場,開展“光儲充換檢”綜合型充換電場站建設,推動超充設施建設或技術改造,并配建儲能等設施。(牽頭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廣州供電局;配合單位: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各區政府)
(十四)支持樁企、車企研發新型超級快充技術、換電技術,加快推廣超充車型和換電版車型。(牽頭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市交通運輸局)
(十五)建設一批充電設施“示范站點”“示范小區”。改造提升一批現有公共充電站點,使用超級快充樁替換部分普通快充樁。支持行業協會開展公共充電站點評級活動,樹立一批“示范站點”“示范小區”,提升充電服務體驗。(牽頭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配合單位:廣州供電局、各區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加強統籌協調,各區、各部門協同發力,不定期召開工作推進會議,研究解決充電設施建設運營過程中的問題,重大問題及時提請分管市領導研究協調。積極發揮市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行業協會、物業管理行業協會、停車場協會等行業協會在促進行業自律等方面的作用。由各區、各部門按照《廣州市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安全管理辦法》職責分工做好充電設施安全保障工作,嚴守安全底線。
(二)加強督辦落實。
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會同有關部門對本行動方案落實情況進行定期督促檢查,并及時向市政府報告。各責任單位要主動作為,加強信息共享,形成政策合力。
(三)加強宣傳引導。
通過多種方式加強對充電設施發展政策、規劃布局和建設動態等方面的宣傳,讓社會各界充分了解充電設施建設的重要意義,吸引更多社會資本參與充電設施建設和運營。加強輿論監督,曝光阻礙充電設施建設、損害消費者權益等行為,形成良好輿論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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