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嘉興市發(fā)改委印發(fā)了《關于開展2022第一批市本級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線上申報的通知》。
一、補貼內(nèi)容
(一)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貼
1.補貼產(chǎn)品。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在本市購買,在市本級完成上牌并運行,且已納入工業(yè)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的國產(chǎn)純電動、插電式混合動力公交車和燃料電池汽車。
2.補貼對象。符合要求的單位或個人購車者。單位購車者指在本市注冊登記的各類組織,包括黨政機關、企事業(yè)單位、人民團體和社會組織。
3.補貼標準。
(2)燃料電池汽車按不高于中央財政補貼標準的1:1給予地方配套補貼。燃料電池汽車技術要求參照當年度中央財政補貼相關技術要求。如今后國家政策對地方財政配套有明確規(guī)定的,按國家政策規(guī)定執(zhí)行。
(3)每輛車享受中央和地方財政補貼的總額最高不超過車輛銷售價格(價格須與市場公允價相符)的50%。如補貼總額高于車輛銷售價格50%的,按車輛銷售價格的50%扣除中央財政補貼后計算地方財政補貼金額。
(二)充換電(加氫)基礎設施建設補貼
1.補貼產(chǎn)品。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在市本級投資建成的,主動接入“市級充電基礎設施智能服務平臺”的社會公用新能源汽車充換電設施以及公用加氫站。
2.補貼對象。在本市登記注冊的公用新能源汽車充換電設施(加氫站)投建主體。
3.補貼標準。對加氫站(固定式)按實際設備投資額的20%進行補助,金額最高不超于400萬元。
二、申報通道及時間
網(wǎng)址:https://jxhq.seehealth.net:10443/policy/#/ 進入網(wǎng)頁后直接搜索下文所列對應事項,點擊后即可進入申報頁面。
申報窗口期:2022年10月19日—10月28日。
三、申報事項
①新能源汽車購置(范圍包含新能源公交車、氫燃料電池汽車,不包含純電動、插電式乘用車);②公用充換電(加氫)基礎設施建設(按照“在何區(qū)投建,向何區(qū)申報”原則進行提交);③公共充換電運營服務(按照“在何區(qū)運營,向何區(qū)申報”原則進行提交)。
本次申報事項涉及的新能源汽車購置、公共充換電運營服務、公用充換電(加氫)基礎設施建設時間范圍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
城市公交的承載能力和管理水平是一座城市運行韌性的直接體現(xiàn)。中國交通報4月17日報道,今年1至3月,重慶交通開投集團服務乘客公共交通出行超7億人次,同比增加2.3%,日均客運量781.3萬人次。 在如此高強度運營壓力下,像大廟站這樣的大型換乘公交站點無疑發(fā)揮著城市“毛細血管交匯處”的重要作用。市民對于公交車出行的訴求不僅是“時間準”,更希望“站點清楚”“出行方便”。為此,站臺公司在設計與規(guī)劃公交站時也在不斷改進。 站臺公司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根據(jù)我市路網(wǎng)的建設和變化,乘客人數(shù)的不斷調(diào)整,我們會常態(tài)化地進行客流分析,再結合公交候車、停車的難易程度,市民熱線及多渠道反映的出行需求,實時融入公交線路規(guī)劃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