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交通運輸廳、湖北省財政廳印發《湖北省農村客運補貼資金和城市交通發展獎勵資金管理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
《實施細則》規定,按照國家新一輪農村客運和出租車油價補貼調整政策,自2021年度起,原農村客運油價補貼資金調整為農村客運補貼資金,原出租車油價補貼資金調整為城市交通發展獎勵資金。農村客運補貼資金和城市交通發展獎勵分別由費改稅補貼資金和漲價補貼資金構成。費改稅補貼資金按原政策規定,繼續直接發放給農村客運經營者和出租汽車經營者;漲價補貼資金統籌用于支持農村客運和城市交通領域新能源汽車運營等。
《實施細則》規定,農村客運補貼資金中費改稅補貼部分直接發放給為農村提供道路客運和公共交通服務的經營者以及農村水路客運經營者,城市交通發展獎勵資金中費改稅部分直接發放給出租汽車經營者。明確了農村道路客運經營者、農村公共交通服務經營者、農村水路客運經營者、出租汽車經營者取得補貼資金需具備的條件。
《實施細則》規定,農村道路客運漲價補貼資金由省級和市縣級分別統籌使用,省級統籌不高于農村道路客運漲價補貼資金的20%。農村道路客運漲價補貼資金省級統籌部分,主要用于支持各地農村客運高質量發展,推動“全域公交縣”創建工作,每年根據各地“全域公交縣”創建情況,采取以獎代補方式,對創建成功的“全域公交縣”給予獎勵。扣除省級統籌部分后,農村道路客運漲價補貼資金按照2020年各地實際補貼資金權重,結合鄉村振興縣域類別,按因素法切塊分配到市縣,由市縣統籌使用。
《實施細則》規定,城市交通發展獎勵資金漲價補貼資金30%部分,用于支持出租車行業發展;70%部分用于示范創建工作和城市公共交通發展,重點支持國家“公交都市”及綠色貨運配送示范城市獎勵、新能源公交推廣應用及運營補助、省級城市公交服務質量達標城市創建等。
《實施細則》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城市公交的承載能力和管理水平是一座城市運行韌性的直接體現。中國交通報4月17日報道,今年1至3月,重慶交通開投集團服務乘客公共交通出行超7億人次,同比增加2.3%,日均客運量781.3萬人次。 在如此高強度運營壓力下,像大廟站這樣的大型換乘公交站點無疑發揮著城市“毛細血管交匯處”的重要作用。市民對于公交車出行的訴求不僅是“時間準”,更希望“站點清楚”“出行方便”。為此,站臺公司在設計與規劃公交站時也在不斷改進。 站臺公司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根據我市路網的建設和變化,乘客人數的不斷調整,我們會常態化地進行客流分析,再結合公交候車、停車的難易程度,市民熱線及多渠道反映的出行需求,實時融入公交線路規劃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