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出行是群眾幸福生活指數的直接體現。10月14日,山東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推動城市公共交通優先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其中提到,到2025年,全省城市中心城區公共交通站點500米覆蓋率達到100%,高峰時段城市公共汽電車平均運行時速不低于16km/h。
根據《指導意見》要求,到2025年,全省城市軌道交通營運及在建里程達到700公里,城市公共交通乘客滿意度達到90%,國家公交都市示范城市達到8個,12個全國綠色出行創建城市綠色出行比例達到70%,其他城市綠色出行比例不低于50%。城市公共汽電車進場率達到90%。城市公共交通實行成本規制管理,100%建立補貼補償機制和差別化城市公共交通價格體系。
據了解,《指導意見》是繼《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優先發展公共交通的若干意見》后,我省第二次出臺城市公共交通優先發展的指導意見。截至目前,全省擁有公交車輛6.7萬輛,公交運營線路6500余條,運行線路總長度達到13.7萬公里。城市公共汽電車清潔化率超過90%,其中,新能源車輛占比超過70%,均超過全國平均水平。11個城市實行了城市公交成本規制管理,為城市公共交通可持續發展建立了有力的制度保障機制。濟南、青島于2020年榮獲國家公交都市建設示范城市榮譽稱號。2022年上半年,全省新增和更新公交車1668輛,新建、改擴建公交場站41座,城市公共汽電車客運量10.9億人次。
值得注意的是,在人口老齡化的大背景下,無障礙交通設施和交通運輸工具的需求日益增長,城市公交承擔的政策性免費客運量比重持續提高。《指導意見》明確,各市、各縣(市)人民政府要將城市公共交通發展資金納入本級財政預算體系,規范成本規制和財政補貼機制,建立健全可量化的城市公共交通成本核算及績效評價體系,提升管理決策的科學性和財政補貼合理性,保障行業穩定、健康、持續發展。
具體而言,在完善城市公共交通基礎設施方面,《指導意見》提出,落實城市建設項目交通影響評價制度,并作為項目實施的前置性條件。嚴格落實公共交通配建標準,實現城市公共交通設施與項目主體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對新建城市公共交通設施用地的地上、地下空間,支持市場化原則實施土地綜合開發;對現有城市公共交通設施用地,支持在符合規劃且不改變用途的前提下進行立體開發。除保留必要應急救援車輛外,新增和更新城市公共汽電車全部為新能源車輛。
在加大城市公共交通財政投入方面,《指導意見》提出,按規定對城市公交企業購置的公共汽電車輛免征車輛購置稅。對實行低票價、減免票、承擔政府指令性任務等形成的政策性虧損,對企業在技術改造、節能減排、經營冷僻線路等方面的投入,市縣兩級財政給予適當補貼補償。
城市公交的承載能力和管理水平是一座城市運行韌性的直接體現。中國交通報4月17日報道,今年1至3月,重慶交通開投集團服務乘客公共交通出行超7億人次,同比增加2.3%,日均客運量781.3萬人次。 在如此高強度運營壓力下,像大廟站這樣的大型換乘公交站點無疑發揮著城市“毛細血管交匯處”的重要作用。市民對于公交車出行的訴求不僅是“時間準”,更希望“站點清楚”“出行方便”。為此,站臺公司在設計與規劃公交站時也在不斷改進。 站臺公司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根據我市路網的建設和變化,乘客人數的不斷調整,我們會常態化地進行客流分析,再結合公交候車、停車的難易程度,市民熱線及多渠道反映的出行需求,實時融入公交線路規劃需求。”